海宁交通违章不交罚款的后果

导语 海宁交通违章不交罚款有什么后果?海宁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海宁交通违章不交罚款的后果。希望您喜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更多交通违章处理实用信息,请关注【海宁交通违章】专题!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