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导语 海宁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在所在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办理。详细内容如下。

  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结婚证;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离婚协议书;

  5、二寸二张照片。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一方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已迁入新的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如果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最好能提前打个电话问一下,防止白跑一趟。可致电当地114, 询问一下办公时间和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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