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公积金账户设立指南

导语 海宁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海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请条件

  单位录用或调入(未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缴存过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时可一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申请材料

  ①《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清册》(2份)

  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其中1份用于办理公积金龙卡)

  申请流程

  申报→受理→核准

  办理费用: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窗口;

  各受托受理单位缴存登记的银行网点窗口;

  嘉兴住房公积金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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