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积金提取其他附加材料

导语 海宁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海宁市公积金在不同情况下提取的详细情况,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非本市户籍的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基本材料:

  ①《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公积金龙卡

  原因材料:

  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已转入封存集中户的无需提供)

  ②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临时)居住证。

  (二)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停缴住房公积金满两年提取;

  基本材料:

  ①《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公积金龙卡

  (三)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基本材料:

  ①《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公积金龙卡

  原因材料:

  ①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本市证明

  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按年提取公积金;

  基本材料:

  ①《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公积金龙卡

  关系证明:结婚证

  原因材料:

  1、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商业银行核实出具的正常还贷记录与当月贷款余额证明(1份)

  (五)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

  基本材料:

  ①《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公积金龙卡

  关系证明:

  (1)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

  (2)属未成年子女患病的,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原因材料:

  【规定病种】:

  ①《海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证》;

  ②社保部门出具的一个年度内自行支付医疗费用的证明。

  【其他重大性疾病】:

  ①.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印章的《诊断证明书》;

  ②.加盖就诊医院印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③.加盖就诊医院印章的出院医疗费结算清单;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审核结报单据。

  (六)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提取;

  基本材料:

  ①《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公积金龙卡

  关系证明:

  (1)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

  (2)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原因材料:

  ①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房租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租赁私有住房的,海宁无自有住房产权的证明(1份)

  ④租赁私有住房的,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

  (七)出国、出境定居提取;

  基本材料:

  ①《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公积金龙卡

  原因材料:出国或出境定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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